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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我市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

来源:农工党韶关市委员会发表日期:2022-04-12 15:12:00

 

我市是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的北部生态发展区中心城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是“十四五”生态、经济、能源协同发展的迫切需求,为此,农工党韶关市委员会就优化我市能源结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进行了调研,建议如下: 

一、我市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总体形势 

(一)能源消费总量的78%来自煤炭,煤炭全部依赖外购。2020年,韶关能源消费总量1278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量高达960万吨标准煤。煤炭消费主要集中在火力发电和有色金属制造业,火电约占煤炭消费总量的35%,工业用煤约占63% 

(二)全社会用电量基本自给自足,火电占比高达51.4%2020年,韶关本地上网电量210.31 亿千瓦时。其中,火电108.05亿千瓦时、占比51.4%,本地消纳电量154.1亿千瓦时,无外购电量,外送电量56.2亿千瓦时。 

(三)发电总装机805.4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有一定规模。2020年底,我市境内的发电装机容量805.4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为398万千瓦,占比49.4%;水电发电装机容量为213.45万千瓦,占比26.5%;生物质、垃圾焚烧、沼气发电装机容量38.9万千瓦,占比4.8%;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为75.60万千瓦,占比9.4%;风电发电装机容量为46.8万千瓦,占比5.8% 

二、我市能源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面临碳减排和能耗双控的重大挑战。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的78%来自煤炭,在全社会发电量中火电发电量占比从2016年的45%上升到2020年的51%。一般而言,三分之二的碳排放来自能源领域。我市能源消费过度依赖煤炭、火电发电量过高,高碳能源体系难以实现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二)面临保障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挑战。2025年末,我市国民生产总值预计将达到2100亿元,在单位GDP能耗不变情况下,能源消费总量将突破2000万吨标准煤。为保障“十四五”经济平稳增长,未来五年能源供给总量至少需增长63%,能源保供面临一定压力。 

(三)面临煤炭供给压力的重大挑战。近年来,山西大同、陕西榆林等大型煤炭基地逐渐转向发展高附加值的煤化工产业,部分传统煤炭基地资源已枯竭。受国际关系变化影响,我国难以从澳大利亚等国家正常进口煤炭。韶关煤炭依赖外购,煤炭供给不足的问题将逐渐凸显。 

三、优化我市能源结构的建议 

(一)加快石漠化土地生态修复光伏利用。 

我市石漠化区域主要分布在乐昌、乳源两县,石漠化极脆弱区约24万亩,脆弱区约180万亩。通过科学开展光伏+生态复合开发利用,预计可新增光伏装机100万千瓦,年发电量11亿千瓦时,可减少碳排放110万吨/年。建议加快在石漠化极脆弱区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展石漠化土地的光伏生态修复示范。 

(二)加快产业园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复合利用。 

目前,我市产业园区实现全市10个县(市、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园区建筑屋面总面积约606万平方米,可进行光伏开发利用总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可新增光伏装机量约23万千瓦。每年发电量总计2.53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量25万吨/年。建议加快利用我市现有产业园屋顶空间,以光伏发电为牵引带动产业园区供能,实现产业园区的绿色供电。 

(三)结合乡村振兴加快农村光伏建设。 

建议在农村地区全面实施“一人一千瓦”光伏工程,结合居民住宅、学校、村公共建筑建设3千瓦到100千瓦屋顶光伏/储能系统,可新增光伏装机130万千瓦、储能装机32.5万千瓦时(按25%配置),年发电量14亿千瓦时,可减少碳排放量140万吨/年。 

(四)加快陆上风电规模化开发利用。 

建议在有效保护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市风能资源优势,积极推动陆上风电资源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风电总装机规模达到378万千瓦。 

(五)优化燃煤火电发展。 

建议加快现有火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淘汰煤耗高、污染重等的小火电,大力推行洁净煤发电技术。发展IGCC发电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推动风光火(储)一体化,对于新增项目,在充分评估当地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的基础上,优先利用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