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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规范农村建房 建设韶关美丽新农村

来源:农工党韶关市委员会发表日期:2018-07-26 10:27:00

黄文忠

 

为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精神,对依法规范农村建房,全面促进韶关市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

一、现状

随着韶关近几年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民的收入普遍得到增加,再加上精准扶贫、危房改建和村村通公路等政策与措施的出台,农民改善住房条件的愿望愈发迫切,有条件的一部分人已到了城市、集镇购房居住,大多数人则在家乡盖起了小洋楼,韶关农村的住房条件现已得到很大的改善。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缺乏农村建房的规范管理,无序建房现象普遍存在,既不按规划来建也不统一房型,有的在老宅就地翻建,有的在道边占地而建,引发出众多社会矛盾和纠纷,造成有新村没新貌现象的发生。    

二、产生无序建房的原因
    1. 土地不能调整、新农村建设没有很好的规划或者有规划不落实。现韶关正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据村居律师普遍反映,多数农民和镇村干部都想农民在统一规划下建房,但关键是谁来规划、怎么规划(镇村没有能力规划),而且在建房规划用地上调整起来非常困难,有个别农户不愿调整谁也没办法,导致新村想规划也只是纸上谈兵。

2. 一些农户法制意识淡薄,对违法建房认识不足,认为在自己的承包地里或者老旧房边可以随便建房。

3. 地方村级组织没有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村干部不能走村串户帮助调整地块,农民无奈只能自己择地而建。

4. 个别人受利益驱使不顾一切的搞违法建房,谋取私利、投机赚钱。

三、无序建房的危害性

1. 占用耕地大量浪费土地资源。由于没有按照一户一宅建设,以致建新宅不拆老宅、不退出老宅基地,造成土地浪费惊人。

2. 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整体推进。往往是漂亮的新宅旁边是破烂不堪的旧宅,形成规划建设两张皮,基础设施资源难以共享,服务功能难以完善。

3. 违法建房后强行拆除,造成建材资源浪费。

4. 个别不法之人谋取利益,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四、建议

1. 发挥韶关市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抓紧出台相关村镇建房规划和用地有关法规和政策,明确县(市、区)政府、国土资源、规划、住建、乡镇(街道)、村集体、农民的权责和办事程序,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农村村民建房合法有序。

2. 规划先行,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高标准的科学规划,农村住房与生态农业及文旅产业发展相结合,科学规划布局,统筹考虑农耕、居住、文化与旅游的用途要求,达到利民、便民、惠民的效果。县(市、区)规划部门应当指导各乡镇(街)结合新农村建设,编制并落实镇、村居规划,可实施分步战略,重点镇、村居(公路沿线村庄)等先期完成,其他用3-5年时间完成。

3. 明确文化主题,突出岭南文化及民族文化的建筑风格。由市、县主管部门规划引导建设地方特色、民族风格的民居与新房模式,使乡村农业与乡村文化旅游发展相结合。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采用旧房“穿衣戴帽”,新房给予岭南或民族风格特色的规划设计指导,使农村新村见新貌,旅游有特色,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

4. 创新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将相关管理权力适当下放到乡镇,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协调作用,做好规划建房用地的调整工作。农村土地的性质是村集体所有,村集体可以通过村民自治民主程序协调调整建房规划用地。努力探索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机制。

5. 结合土地复垦,统一规划安置。复垦项目所在镇村,要在拆迁安置中,利用分配复垦耕地的机会,在规划建房区统一规划安置。同时还要严守一户一宅,老宅复垦还田。

6. 加大巡查拆违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房。对不经批准违法建房,乱占耕地的坚决拆除,重拳出击,不留余地。